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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描述:
数据卡是专为您提供各种数据业务功能的SIM卡(关闭了话音功能),是梦网品牌下M-OFFICE子品牌的一个业务。
应用范围:
数据卡主要应用于随E行业务以及一些特殊的数据业务,业务群为商务人士、行业客户和有特殊需求的用户群体等。 数据卡特点:
1、 不具备语音通话等功能; 2、 可支持多种数据业务,目前您可以使用的业务包括GPRS业务、短信业务等; 3、 适用于各种数据业务终端,如: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PDA(掌上电脑)等。 4、 一般推荐数据卡与配备了GPRS无线上网卡或其它类似设备的笔记本电脑或PDA等终端配合使用。可实现无线访问INTERNET、收发电子邮件、移动办公等INTERNET服务,也可发短消息给其他移动用户。 5、 与数据卡配套的GPRS上网设备,目前有很多种。对于商务人士或有无线访问INTERNET需求的客户,使用GPRS上网卡比较合适;对于行业应用,如:数据传输、自动控制等,也可以使用GPRS通信模块。 业务受理:
1、申请“数据卡”业务:您可凭有效证件到营业厅申请办理“数据卡”业务。您在申请办理该业务同时须指定一档数据卡套餐并确定其交费方式(套餐档次和交费方式详见以下介绍)。 您填写入网单时要注明所申请的套餐档次和如何交费,禁止办理各种特服业务。入网当月,按照套餐月租日收的原则,按日计算月租费,从次月开始,一次性扣除套餐费用。 2、数据卡各档套餐的转换:各档套餐的转换采用预约方式办理,当月仍按照旧的套餐类型计费,从次月开始执行新的套餐资费。数据卡套餐每月最多转换一次。 3、 普通卡与数据卡的转换:“数据卡”可转为普通话音卡,普通话音卡也可转为“数据卡”。当数据卡转为普通话音卡时,GPRS套餐将自动转为自由套餐。普通话音卡转为数据卡时,话音功能将自动关闭,用户必须选择一档数据卡套餐,同时禁止办理各种特服业务。普通卡与数据卡的互相转换采用预约方式办理,当月仍按照旧的资费计费,从次月开始执行新的资费。每月最多转换一次。 4、 卡费同普通SIM卡费,其它相关规定同普通SIM卡,如办理补卡、销户、过户等业务。 业务规定: 交费方式:您在申请办理“数据卡”时须指定其交费方式。交费方式有两种: 捆绑交费方式。您如选择捆绑交费,营业员可按照合户流程受理,代表手机号为您指定的全球通号码,要求您出示代表手机的机主有效证件。您每次交费得到的交费发票将只显示代表手机号码。 独立交费方式。您如果要求从捆绑方式变更为独立交费,营业员按照分户流程受理。您如不要求使用捆绑交费方式,默认其使用独立交费方式。 业务资费: 数据卡业务资费:数据卡资费包括GPRS费用及短信费。您在申请办理数据卡时须选择一档GPRS套餐(见下表),短信费用按正常收取。
| 月租费
| 赠送GPRS流量(MB)
| 超出赠送部分的GPRS费用(元/KB)
| 省际漫游使用GPRS费用(元/KB)
| 备注 |
| 20元/月 |
本省50MB/月 |
0.01元/KB |
0.03元/KB |
1、新资费方案从2006年7月17日开始执行。
2、调整后,凡包年、包半年资费套餐,到期后均自动转为新20元数据卡套餐。如到期后用户不想使用,需到营业厅办理取消。
3、以上资费的使用期限为长期。 |
| 100元/月 |
本省800MB/月 |
0.01元/KB |
0.03元/KB |
| 200元/月 |
本省2000MB/月 |
0.01元/KB |
0.03元/KB |
| 600元/半年 |
本省2000MB/月 |
0.01元/KB |
0.03元/KB |
注:1、1MB(兆)=1024KB 1KB= 1024B(字节) 1M=1024乘以1024再除以2=524288个字 2、数据卡用户不收取话音业务的月租费。 3、办理其它业务:您可凭有效证件或数据卡业务密码(同用户的六位密码)到营业厅办理各种业务,办理方式按照普通话音卡方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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